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

李彩娥舞蹈藝術中心

列印創作的內涵。其舞蹈意境及邏輯,融合中華民族舞蹈精髓及日本舞藝精華,更吸納西方舞蹈精粹而自成一格,以「創作舞」為典型品牌。

學成返國結婚後,1949年在屏東市創設「李彩娥舞蹈研究所」,至1954年遷居高雄市,亦成立「李彩娥舞蹈研究所」。早期,舞蹈並未普及,各級學校、國軍藝工大隊、救國團、扶輪社、婦女會、獅子會等皆相繼邀聘為舞蹈編導,舞跡遍佈全省。行有餘力,李老師更投入各級運動會大會舞編導和體操競賽評審,並擔任演藝界明星及模特兒之舞蹈指導,將舞蹈領域發揚光大。

李老師的舞蹈意境及邏輯,圓融我國民族舞蹈精髓及日本舞藝精華,更吸納西方舞蹈精粹,自成一格―以「創作舞」為典型品牌。經典創作,不勝枚舉,如「花木蘭」、「王昭君」、「觀世音菩薩」、「七夕牛郎會」、「漁歌晚唱」…等,至今仍受舞蹈界讚譽。逾半世紀之教學及薪傳,桃李滿天下,學生遍及日本、美國、新加坡、香港、德國、維也納、比利時、英國等。 育三子三女,十二孫,二曾孫,雖屬松鶴年,但仍持續舞蹈教學。曾祖-曾孫四代,除曾孫尚屬幼兒教育外,計有三代實際從事舞蹈工作,堪稱「舞蹈世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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